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太原市人员密
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03]132号 2003年8月1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市公安局关于《太原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太原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市公安局 2003年7月27日)
为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和省政府安排部署,制定太原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太原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项治理督查领导组”(以下简称专项治理督查领导组),统一领导、组织、督查全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 璞(副市长)
成 员:刘梦春(市公安局副局长)
申根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政春(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李小龙(市工会副主席)
郭晋龙(市经委副主任)
葛文军(市商贸委副主任)
闫晓安(市教育局副局长)
周广健(市文化局副局长)
马秉权(市卫生局副局长)
周 强(市民政局助理调研员)
李国祥(市工商局副局长)
黄道义(市旅游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业务指导。办公室主任:张万银(市消防支队支队长)、副主任:申根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办公室举报电话:0351-4043624转2012(昼)
0351-4043624转2008(夜)
二、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一)治理范围
1、容纳50人以上的影剧院、礼堂、夜总会、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游乐厅、网吧、保龄球馆、桑拿浴室等公共娱乐场所;
2、容纳50人以上就餐、住宿的旅馆、宾馆、饭店和营业性餐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