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开展群众重复上访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哈办发[2003]34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办委,市直各党组、党委(工委):
现将《关于开展群众重复上访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八月八日
关于开展群众重复上访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的指示精神,国家信访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对群众重复上访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根据省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群众重复上访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黑信领字(2003)12号)要求,现制定我市开展群众重复上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国家信访局和省里要求,结合我市开展的“两风”建设,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依法处理,就地稳定的原则,集中处理,统一行动,认真解决好群众重复上访,特别是群众重复集体上访和上访老户反映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规范信访行为,进一步巩固全市开展的集中处理进京上省到市上访问题会战成果,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 工作重点和目标
工作重点:2001年以来的群众重复集体访和至今没有息诉罢访的个体访问题;全市集中处理群众进京上省到市上访问题会战中尚未办结的信访问题。
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治理,解决好群众重复上访,特别是重复集体上访和上访老户反映的实际问题和困难;最大限度地减少越级和重复上访,特别是进京上省到市重复集体上访;切实把那些经过复查,确无道理而又坚持上访不止的人员稳定在当地,改变上访老户缠访、取闹的无序状态;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和完善避免群众重复上访,特别是群众重复集体上访以及产生新的上访老户的长效机制。
三、 时间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