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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大连市注册税务师协会章程》的通知

大连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
《大连市注册税务师协会章程》的通知
(大注税协发[2003]4号 2003年8月12日)


各会员:
  大连市注册税务师协会章程已经大连市注册税务师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现将“章程”印发给你们,请各位会员认真学习贯彻“章程”内容,履行“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大连市注册税务师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为大连市注册税务师协会。英文译名Dalian Registered Tax Agent缩写DLRTA
  第二条 本协会由税务代理机构和注册税务师自愿组成,是全市性的、专业性的税务代理行业自律机构,是非盈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全市会员,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加强会员之间的联系与合作;促进税务咨询税务代理事业的健康发展,为改革开放和繁荣社会主义经济服务。
  第四条 本协会业务主管单位是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登记管理机关是大连市民政局。
  第五条 本协会办公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330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宣传贯彻国家税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推动税务代理事业健康发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开展税务代理操作的调查研究,制定行业的执业准则制度并付诸实施。
  (三)支持注册税务师依法执行业务,维护其合法权益,向有关方面反映其意见及建议。
  (四)依照国家有关税务代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对全市税务代理行业进行管理。
  (五)促进会员之间的联系,开展税务代理理论学术研究,组织经验交流,提高税务代理服务的业务水平。
  (六)出版发行税务代理工作专业书刊,举办税务代理业务的培训,提高税务代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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