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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国家公务员招考方案》的通知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税收事业;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身体健康,男性身高不低于1.6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0米;
  (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内招生的2003届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报考市国家税务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内招生的2003届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报考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凡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或就业协定的毕业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根据省人事厅统一安排和部署,报名工作由各市国家税务局在人事部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承办,以市为单位组织报名,按《2003年山东省国税系统国家公务员录用职位一览表》提供报考的职位和报考条件分别报考市或县级职位(县级局不再分具体职位)。报名结束后,各地将报名情况报当地人事部门的同时报省国家税务局。报名时间为8月28日-29日。
  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允许报考的证明材料到拟报考单位所在市报名(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市人事局、国家税务局另行公告)。报名时,填写《国家税务局系统招录国家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和报名信息卡,交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报名考务费按当地标准执行。
  各市国家税务局负责报考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按规定时间到市国家税务局领取准考证。计划招考职位录用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不到1:3的单位,相应减少录用职位数。
  山东省国税系统招录国家公务员的招考范围、具体职位、资格条件、报名时间、地点和程序等,分别由所在市组织人事部门纳入统一制发的招考简章予以公布。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由省人事厅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各市人事部门分别组织阅卷,组织阅卷有困难的,可委托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评阅。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时间为9月13日。
  上午8:00-11:00 申论
  下午2:30-4: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考点与考场设置。考点设置在市人事局所在地。考务工作在市人事部门的统一领导、组织下进行。考场实行单人单桌,每个考室考试人员最多不超过25人,每个考场设监考人员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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