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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铁煤集团矿区铁路外运煤炭平均运距的批复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铁煤集团矿区铁路
外运煤炭平均运距的批复
(辽价函[2003]75号 2003年8月13日)
铁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铁路运输部:
你部《关于调整铁煤集团矿区铁路外运煤炭平均运距的请示》(铁煤路运办字[2003]2号)收悉。鉴于铁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近几年外运煤炭平均运距发生很大变化,影响运输成本上升幅度较大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将铁煤集团矿区铁路外运煤炭平均运距由现行的24公里调至28公里(铁岭电厂用煤平均运距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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