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第三项修改为:一、二级企业经营资质等级由省级运政机构评审,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报交通部审批;三级企业经营资质等级由省运政评审,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批。
说明:国务院取消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审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除外)(国第二批第92项)
二十八、市政府印发《无锡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出售管理办法》的通知(锡政发(2002)93号)
第二十四条修改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合法产权的,可以上市转让。按照《无锡市市区职工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试行办法》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说明:国务院取消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核准(国第一批第315项)
二十九、印发《关于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的意见》的通知(锡政办发(2002)96号)
将第二部分(一)中的“对无测绘资格编制地图、未经测绘任务登记编制地图的,依法责令停止编制地图”修改为“对无测绘资格编制地图的,依法责令停止编制地图。”
说明:国务院取消测绘任务登记(国第一批第725项)
附件3:
决定取消的26项行政审批事项
一、商业领域利用外商投资项目及商业物资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经贸审核事项第5项)
说明:国务院取消赋予商业、物资企业进出口经营权(国第一批第47项)
二、设立旧货调剂企业(经贸审核事项第10项中之子项)
说明:国务院取消开办旧货企业和旧货市场的审批(国第一批第63项)
三、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不含国家和省审批的一、二、三级资质审核)、资信(交通审核事项第3项之子项)
说明:国务院取消公路工程施工企业资信登记(国第一批第354项)、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审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除外)(国第二批第92项)
四、测绘任务登记(国土审核事项第5项)
说明:国务院取消测绘任务登记(国第一批第725项)
五、利用路灯设施张挂、架线、接用电源(市政核准事项第8项)
说明:省政府取消利用路灯设施张挂、架线、接用电源的核准(省建设厅第15项)
六、已购公有住房上市(房管核准事项第2项之子项)
说明:国务院取消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核准(国第一批第351项)
七、房屋租赁许可(房管核准事项第3项之子项)
说明:国务院取消房屋租赁核准(国第一批第330项)
八、城市绿化设计方案(园林审批事项第1项之子项)
说明:国务院取消城市公共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国第二批第82项)
九、店堂牌匾广告、电子显示屏广告等特殊形式广告登记(工商核准事项第4项之子项)
说明:国务院取消设置广告显示屏审批(国第一批第568项)
十、核发印制商标单位证书及其验证(工商核准事项第3项)
说明:国务院取消印制商标单位审批(国第二批第176项)
十一、贷款证(银行审批事项第1项)
说明:国务院取消贷款证发放核准(国第二批第136项)、贷款证变更核准(国第二批第137项)、贷款卡变更核准(国第二批第138项)、贷款证解停核准(国第二批第139项)、贷款卡解停核准(国第二批第140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