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城、两线、三片”保护范围内的整治,须体现古城风貌要求,着力保护和修复传统风貌。
(2)注重城市特色,强化城市设计和整治规划设计。同步实施道路两侧街景立面整治和夜景灯光建设,整体做优做美城市环境。
(3)坚持“做一条、成一条”。参照人民路整治标准和要求,全力使每一项整治工程都真正成为“精细秀美”的精品工程,务求成效。
(二)整治内容:
(1)实施道路整治。按整治规划设计要求,道路沿线改建古典式路灯、路名牌;参照人民路园林式公交候车停标准,改建沿线公交候车亭。对有条件的道路,进行交叉口渠化和公交站点港湾式改造,设立公交专用道。
(2)实施雨污分流,对沿线污水管道干管进行补缺、更换,实现沿线污水完全截流入网。
(3)全面实施供电、广电、通信等各类强电、弱电综合管线入地改造,改善古城空间视觉景观。
(4)增设环卫设施。按照规划要求合理布设公共厕所(含指示牌),设置垃圾箱,方便市民和游客。
(5)增添绿化,做到见缝插绿。
(6)整体设计,整治建筑立面,整理户外广告、店牌店招和卷帘门,统一和协调风貌。同步进行夜景灯光建设。
三、进度计划
(一)8月20前,讨论整治规划设计方案。
(二)8月底前,深化优化规划设计方案。
(三)9月正式启动实施,确保2004年5月完成。
四、资金政策
(一)列入街景整治范围的建(构)筑物立面整治、夜景灯光建设,管线入地改造,资金筹措按“谁家的孩子谁家抱”的原则进行。
(二)雨、污管线工程资金由苏州水务投资公司负责筹措。
(三)道路改造、公交站点及路灯等工程资金由苏州城投公司负责筹措。
(四)绿化整治资金由市园林和绿化局负责筹措。
五、组织实施
(一)为加强组织指挥,协调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展,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由分管市长任总指挥,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任副总指挥,市规划、市政公用、城管、园林绿化、监察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任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
(1)路桥管线组,由市市政公用局扎口负责;
(2)拆迁及街景整治组,由市城管局扎口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