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全面排查,彻底收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干部深入第一线,对毒鼠强进行认真的全面排查。农村要逐乡(镇)、逐村、逐户排查、收缴。凡近几年生产过鼠药或农药的企业或作坊要逐厂排查,登记造册。对销售环节,要逐门店排查,排查中要善于发现线索,追查毒源,一追到底。对近几年走街串巷卖过鼠药的人员,要登记造册。排查中发现的违禁鼠药,要立即收缴。对违法销售人员要依法严肃处理,对有违法生产销售前科的人员,各地公安部门要纳入重点管理范围。排查上报材料,村级由村委主任签字;乡(镇)、县(市、区)的上报材料,由政府主管领导审签上报。对流散在社会上的毒鼠强及其他违禁鼠药(指未取得国家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和标准的其他杀鼠剂)要全部收缴。也可由政府购买一部分合法杀鼠剂,置换群众手中的毒鼠强及其他违禁鼠药,以降低收缴难度。凡主动上缴的,依法从轻或免于处罚;拒不上交的,要强制收缴,并依法从重处罚。
(五)组织开展统一灭鼠示范工作。今年秋季,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统一灭鼠示范工作。农村和城市灭鼠工作,分别由县(市)区农业部门、爱卫会科学指导,合理防治。市级将选择1个县(市)、区进行灭鼠示范,县、乡两级也要抓1--2个示范乡、村,搞好统一灭鼠示范工作。统一灭鼠所需经费,按照国家、集体、个人共同分担的原则多渠道筹集。
四、组织领导与分工
(一)为切实加强对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市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全市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各县(市)、区都要建立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的整治工作。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解决。为确保全市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成立了6个督查组,负责对全市进行督查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所发现的问题。各地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市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宣传、案件查处、企业核查、市场整顿、灭鼠示范、医疗救治、毒鼠强处置7个专门工作小组,分别负责相应工作。具体为:
第一组:宣传组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参加单位:市农业局、卫生局、广电局,郑州日报社
主要任务:组织有关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宣讲毒鼠强的社会危害和科学灭鼠知识,广泛、深入、及时地报道各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动态和成果,动员广大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
第二组:案件查处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