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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山西省建设文化强省发展规划纲要(2003年-2010年)》的通知

  (八)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思想道德建设是文化建设的灵魂和核心。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深入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宣传教育,引导人们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抓好《中共山西省委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方案》(晋发[2002]8号)的落实,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提高城乡文明程度。
  (九)大力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按照中央的要求,在中宣部的指导下,抓紧制定全省文化体制改革方案,把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同调整经济结构和促进发展结合起来。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理顺主管部门和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改革,稳步推进艺术表演团体改革,积极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的企业化改造,努力形成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的多渠道、多元化的文化投入机制。大力发展文化中介机构。改革文化人事管理制度,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文化队伍。
  (十)大力发展文化事业,促进文化繁荣。支持和保障文化公益事业,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大力扶持我省重要新闻媒体和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扶持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重大文化项目和艺术院团,扶持重要文化遗产和优秀民间艺术的开发保护,扶持贫困地区的文化发展。积极推进卫生体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十一)创新与发展文化产业。积极优化文化产业内部结构,加大文化创新力度,增强我省文化产业在全国的竞争力。
  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在“华夏文明看山西”的主题下,努力提升“黄河根祖文化”、“佛教古建文化”、“晋商民俗文化”、“雁门关古战场文化”、“太行、吕梁风光及革命根据地文化”的品位和服务功能。在十大景区以及新的景区建设中,要加强规划,突出文化主题,展示五千年华夏文明不同时期文物古迹的特色和魅力,在海内外形成山西是华夏文明主题公园的旅游新概念,大大提高山西文化旅游品牌的知名度和整体实力。
  大力推进文化传媒业的改革重组。按照行业特点和市场规律,进行资源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发展跨地区、跨行业、多媒体的大型文化传媒集团。加快产业升级步伐。发展信息网络媒体,加强对网络,尤其是网站的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发我省的软件设计、网络游戏、卡通制作等产业。
  大力发展演艺业。深化艺术院团的改革,建立灵活多样,能够调动积极性的管理机制。遵循艺术规律,积极整合资源,打破地区、部门、行业和所有制的界限,探索增强艺术院团市场竞争力和自身发展能力的新途径。注重培育市场,扩大观众面,把发展演艺业与旅游、餐饮、休闲、体育等活动相结合。大力发展演出中介机构,积极引进国内外演出团体,活跃演出市场。重视开发民间演艺项目和资源,使传统的社火、民俗、武术等项目成为演艺业的重要内容。
  进一步发展文博会展业。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杜绝文物的破坏和流失现象。在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各种文化遗产,大力发展文物信息产业,实现文物古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管好用好各级各类博物馆、展览馆。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合作、联营建设一批高档次、多功能的现代化会展场馆,大力开拓国内外市场,积极承办全国性和国际性重大会议、展览及文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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