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山西省建设文化强省发展规划纲要(2003年-2010年)》的通知
各市(地)委,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直各部门:
省委宣传部拟定的《山西省建设文化强省发展规划纲要(2003年-2010年)》(以下简称《纲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纲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六大精神和省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对于促进我省先进文化建设,实现、建设文化强省的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以《纲要》为指导,结合实际制定实施规划和具体措施,把建设文化强省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八月十九日
山西省建设文化强省发展规划纲要(2003年-2010年)
山西是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发挥我省历史文化资源优势,抓住发展机遇,将我省建设成为文化强省,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省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是在当今世界文化与经济、政治相互交融的大背景下,充分发挥民族文化优势,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动力,迅速提升综合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是发挥我省历史文化资源优势,将这一优势转变为现代化建设的精神动力和新兴产业,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现实要求。为此,特制定本《纲要》。
本《纲要》所指的文化,是相对于经济、政治而言的,主要包括思想道德建设和科学教育文化建设,涵盖教育、科技、文化、哲学社会科学、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博会展、文物、旅游、信息网络等领域。鉴于教育、科技已制定专门规划,本《纲要》只提目标要求。
一、指导方针
(一)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努力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不断丰富全省人民的精神世界,增强全省人民的精神力量,推动全省经济社会的全面快速发展。
(二)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建设文化强省的各项工作,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