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第四批青岛市城镇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通知
(青劳社[2003]93号)
各有关单位:
为方便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购买零售药品,根据《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青劳社[2002]182号),经对各提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资格、条件审核,认定国风北海药店等47家零售药店达到GSP标准要求,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条件,现予以公布。
第四批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负责人务于2003年8月13日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福州路9号,新世界大厦2楼209房间)领取标牌、证书,并与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签定服务协议。
各定点零售药店要严格执行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服务质量,并自觉接受劳动保障、药品监督和物价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00三年八月十二日
附:
第四批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1、国风大药房北海药店市南区莘县路101西-1号
2、国风大药房盛德堂药店市南区宁夏路123号
3、国风大药房安康药店市北区延安二路28号
4、国风大药房永春药店市北区长春路8号
5、国风大药房春葆药店市北区敦化路42号乙
6、国风大药房绍兴药店市南区绍兴路21号B17-21-A-C
7、国风大药房芝林药店市北区辽阳西路4号
8、国风大药房仁和堂药店四方区洛阳路24号
9、国风大药房益寿堂药店四方区四流南路185路
10、国风大药房升平药店李沧区升平东路22号
11、国风大药房向阳药店李沧区向阳路23号
12、国风大药房东山药店李沧区南崂路
13、国风大药房同和堂药店市北区同安二路
14、国风大药房北方药店市北区哈尔滨路19号
15、国风大药房西山药店李沧区延寿路79号
16、国风大药房人民药店市南区中山路108号
17、国风大药房南方药店市南区田家花园A—2一层G—11
18、国风大药房广安药店市北区广饶路85号
19、国风大药房珠江药店市北区大名路44号7号—4号网点
20、国风大药房金泰药店市北区浮山新区小区A30楼四单元
21、国风大药房浮山药店市南区新湛一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