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
(大政发[2003]82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落实市委《建设“大大连”规划纲要(2003-2020)》和深入开展依法治市工作的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市政府法制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增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1、提高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依法行政是实施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和基本要求,是国家治理方式的重大变革与发展,是保持行政管理的统一性、连续性和稳定性的根本举措,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适应WTO规则的客观要求,其核心是规范行政行为,反映了行政机关运作方式的基本特征,充分体现着国家政权的性质,密切联系着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政权,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大大连”发展目标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推行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增强依法行政为建设“大大连”服务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2、明确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加强地方立法,提高立法质量,规范行政行为,强化执法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为建设“大大连”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3、坚持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坚持以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依法行政原则和要求统领政府工作,从严治政、依法决策,提高行政效率;认真履行
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维护法制统一,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管理政府事务、经济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推进服务型、责任型、学习型政府的建设;切实依法保障社会公正、维护人民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政府工作在法制轨道上高效率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