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压力管道普查整治步骤分工作准备、普查登记、整顿治理、总结验收四个阶段。在2003年底前,查清普查范围内的在用工业管道的数量、分布、类别和安全状况,登录普查数据;在2004年12月份前,查清在用长输和公用管道的分布、数量、级别和安全状况,登录普查数据。在普查的同时,要督促压力管道的使用单位制定定期检验工作计划,有计划地组织定期检验工作和安全评定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市)政府必须切实加强对普查整治工作的领导,建立由主管安全的副区、县(市)长为领导的气瓶压力管道普查整治联席会议协调小组,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抓好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各级建设、工商、城管、公安等部门要积极协助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真搞好气瓶压力管道的普查整治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气瓶充装单位和压力管道使用单位认真搞好这项普查整治工作,为我市经济发展创造安全环境。
(二)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制定下发我市气瓶压力管道普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各区、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民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普查登记工作由市建委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的《哈尔滨市气瓶压力管道普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并将普查登记工作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市气瓶压力管道普查整治工作办公室报告,接受市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的监察。
(三)各区、县(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开展气瓶和压力管道普查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公开曝光典型案例,使社会各界都关心支持、参与普查整治工作。
(四)各县(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普查整治工作组织检查。对工作进展快、效果好的,要总结推广其经验做法;对工作开展滞后的要严厉批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各气瓶充装单位要认真按国家要求进行气瓶的普查工作,认真落实气瓶托管管理和定点充装的安全管理方式,确保气瓶的安全使用。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气瓶压力管道普查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哈尔滨市气瓶压力管道普查整治联席会议协调小组,组织协调普查整治工作。
组 长: 丛国章 副市长
副组长:魏亚伦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