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物价局关于西安黄河小学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市价费发[2003]252号 2003年8月26日)
新城区物价局:
你局《关于西安黄河小学公寓住宿收费的请示》(新价字(2003)17号)文件收悉。根据陕西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2003年我省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发(2003)86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部分学生家长要求,西安黄河小学自筹资金建成一栋学生公寓楼,并配备了必备设施(四室两厅两卫,每间住3名学生。其设施冬有暖气、夏有柜式空调、学习桌、彩电、沙发、衣柜、饮水机、卫生间、热淋浴器、窗户配有安全网、有生活老师照顾)。对自愿入住的学生,每生每学期1000元,此标准从2003年秋季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