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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建筑管理局关于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深化改革的实施方案

济南市建筑管理局关于转变政府职能,
优化发展环境深化改革的实施方案
(济建管字[2003]55号)


局属各部门,机关各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更好地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服务,结合我局的管理职能,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统揽全局,全面落实省委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提出的科技、产业、制度、环境“四个创新”的要求及“实现新跨越,建设新泉城”的奋斗目标,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立务实高效的政府,树立廉洁勤政的形象,深化建筑行政管理机制的改革,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振兴全市建筑行业,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现代化省会城市的建设。
  二、任务目标
  (一)解放思想,干事创业,深刻领会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二)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抓好建筑市场监管,创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简化管理程序,提高行政效率,努力形成运作规范、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三、具体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教育,重点解决部门利益化问题
  通过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深刻理解加快职能转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理解政府职能转变的定位,深刻理解建立务实高效政府的任务,深刻理解树立廉洁勤政政府形象的要求,把全体干部的思想统一到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的主题上来,统一到转变职能、优化环境、促进发展的根本目的上来。要按照简化程序、提高效能的原则,事事多做换位思考,消除抵制小团体利益,做到局部服从大局,坚决杜绝部门权力利益化。要站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全局观念出发,处理好权力与责任挂钩、与利益脱钩的关系。
  (二)提高宏观调控能力,不断优化建筑市场发展环境
  1、深入开展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活动。专项治理业主不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和规避招标、假招标和合同欺诈等行为;专项治理拖欠工程款和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专项治理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行为;专项治理地区封锁、地方保护的问题;专项治理不执行强制性标准施工的问题。为本市建筑企业和外地进济施工企业的发展以及市内外投资商的投资行为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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