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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物价局关于制定沈阳市殡仪部门遗体冷藏存放收费标准的通知

沈阳市物价局关于制定沈阳市殡仪部门
遗体冷藏存放收费标准的通知
(沈价发[2003]144号)


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确定遗体冷藏收费标准的商洽函》收悉。根据市政府关于取消各医院太平间,遗体冷藏存放集中到各殡仪馆停尸中心统一存放的精神,经我局对遗体冷藏存放成本的严格审核,并通过召开价格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代表的意见,报市审价委员会同意,特制定遗体冷藏收费标准。现就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普通式存放,即组合式冷藏柜存放遗体的收费标准按每天每具35元收取,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
  二、对城市低保户家庭成员死亡后,办理遗体冷藏存放,其家属凭有效《低保金领取证》,按上述规定标准的50%收取。
  三、特需式存放,即单体冷藏柜存放遗体和灵堂祭奠式冷藏柜存放遗体的收费标准,按特需服务价格政策执行,具体标准另行规定。
  四、遗体冷藏收费实行《收费许可证》管理。收费单位接到此文后必须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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