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挖掘城市道路(与市市政局联合审批)
(二)核准4项
1.刻字特种行业许可证
2.爆破员作业证
3.车辆看管许可证
4.开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三)备案2项
1.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
2.计算机网络国际联网
二、取消审批事项(11项)
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使用后改变主要用途审批
2.特种车辆警报器和标志灯使用证审批(由省公安厅审批)
3.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审核
4.市区旅馆业、拍卖行、典当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准
5.安全防范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准
6.安全防范产品经营备案(依法加强监督检查)
7.计算机信息系统从业安全登记备案
8.重要领域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管理人员和应用人员备案
9.租赁房屋登记审核
10.防盗安全门生产登记审核
11.防盗保险柜(箱)生产登记审核
三、作为程序性工作办理(3项)
1.市内道路禁行车辆通行证及道路站、点设置审批
2.机动车驾驶员办证核准
3.机动车注册登记、新车核发牌证核准
市民政局
一、保留审批事项(4项)
(一)审批1项
申办社会福利服务机构
(二)审核2项
1.申办社会福利企业
2.兴建殡仪馆和经营性公墓
(三)核准1项
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二、作为程序性工作办理(5项)
1.追认革命烈士审核
2.伤残等级认定审核
3.城镇街道命名、更名审核
4.办理土葬手续核准
5.大陆公民与港澳台公民婚姻登记核准
市司法局
一、保留审批事项(5项)
(一)审核4项
1.劳教人员加、减劳教期,提前解除劳教和所外就医、所外执行
2.司法鉴定机构
3.公证员资格
4.律师事务所及分所的设立
(二)核准1项
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变更、注销
二、取消审批事项(1项)
设立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审核
三、作为程序性工作办理(2项)
1.申报律师资格和律师执业证审核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执业证审核
市财政局
一、保留审批事项(14项)
(一)审批7项
1.市直各部门年度预算、决算
2.国有建设单位工程及城建项目预算、决算
3.预算外资金收支决算
4.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变动
5.国有独资及控股的地方金融机构财务计划、决算
6.农业费税(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
7.国有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国有资本变动及财务处理
(二)审核1项
国有股权发生直接或间接变动
(三)核准4项
1.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
2.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方财产投入
3.国有企业产权登记
4.行政事业单位小汽车定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