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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

  三是煤矿安全专项整顿与提高素质、提高生产力水平的关系。要把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与提高煤炭企业素质、提高煤炭企业生产力水平结合起来,扶优限劣,鼓励优势煤炭企业兼并劣势企业,用优势企业的装备、技术、人才去改造和武装劣势企业。同时,要规范我省煤炭生产秩序,进一步扭转煤炭市场的供求平衡关系,努力使我省煤炭工业从传统的外延发展转变到内涵发展上来。
  三、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严格追究责任
  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安全监察管理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把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真正做细做实。要坚持分类指导,对安全状况较差的煤矿,要实施重点监察、跟踪监督。要超前做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类违规违章现象,并视其危害程度,发出停止作业、停产整顿、行政罚款等监察指令。对拒不执行的,地方党委和政府要采取措施强制执行。对已关闭或停产整顿的煤矿又擅自恢复生产的,一律按无证非法矿井论处。对这些无证的非法的煤矿,煤炭管理、国土资源、工商、公安、监察、环保等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立即依法予以关闭,并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和当地政府负责人的责任。同时,加大事故查处和结案力度,坚决扭转一些地方在事故查处上存在的纵容、拖延和失之过宽的现象。对一个时期以来发生的所有煤矿事故,都必须一查到底,做到有责必究、有罪必罚,使广大干部和群众受到教育。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级党委和政府工作的重要职责,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产煤地区要抓住本地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从体制、机制、投入等方面入手,采取过硬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势头,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性好转。煤炭企业要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发展的生命,坚决落实好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并要经常督促检查。特别是这些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同志,要经常到煤矿井下检查安全生产的落实情况,负责解决存在的各种问题,确保煤炭企业安全生产。
  四、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肃工作纪律,严禁玩忽职守
  近年来,我们在安全生产上作了一系列的工作部署,但重特大事故仍然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我们的领导同志特别是基层的负责同志没有真正地履行职责,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着严重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无政府主义,对上级的三令五申置若罔闻,对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熟视无睹,存在着严重的玩忽职守现象。这里,我明确宣布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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