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全省
煤矿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
(晋政办发电[2003]111号)
吕梁地区行政公署,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进入8月份以来,我省连续发生三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2003年8月11日6时40分,大同市杏儿沟煤矿风井发生瓦斯爆炸,43人死亡;8月14日12时40分,阳泉煤业集团三矿发生瓦斯爆炸,28人死亡;8月18日,晋中市左权县辽阳镇河南村办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9人死亡,18人被困井下。在不到10天的时间里连续发生三起重特大事故,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失,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省委田成平书记作了重要批示。为此,8月18日晚22时,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批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3]36号)精神,刚刚从左权事故现场返回的刘振华省长、靳善忠副省长参加了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省委常务副书记张宝顺同志主持了会议。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立即传达贯彻田成平书记、刘振华省长、靳善忠副省长的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真研究总结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特别是煤矿安全工作的经验教训,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措施,认真自查自纠,彻底消除隐患,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思想要重视,问题要抓准,措施要得力,真正在全省形成贯彻会议精神、狠抓煤矿安全生产的新气势、新氛围。
二、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全面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别要突出抓好煤矿安全生产,重点抓好产煤县、乡这一关键环节。各级党委、政府尤其是产煤县的主要领导,要全面细化煤矿安全管理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制纳入考核县、乡两级领导的重要内容,因管理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采取组织措施,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坚持不懈地抓细抓实抓好日常安全生产,坚决克服形式主义。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对全省安全生产作了一系列安排部署,但在一些基层单位确实存在执行不力、落实不细、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的问题,以至酿成重特大事故。为此,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真正把安全生产抓到手上,摆上重要日程,动真的,干实的,不能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要切实做到常抓不懈,一丝不苟,不留死角,不图形式,下大功夫,花大力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