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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关于哈尔滨市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加强收缴和废弃毒鼠强的管理。由市农业部门配合市环保部门,对清查收缴的毒鼠强等剧毒急性鼠药妥善保管和处置,防止再次流失造成危害。需要销毁的,由市环保部门指定单位和地点,按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统一集中销毁。
  四、工作步骤
  (一)从即日起至8月30日为整改阶段。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搞好整改工作,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并于9月1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市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8月30日至9月30日为整治和检查阶段。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力量搞好整治,并将整治情况于9月20日前报市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的整治情况进行检查。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市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农委主任李军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工商局副局长马力实同志担任,成员由市公安局、供销社、计划发展委、卫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环保局、药品监督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主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具体负责全市毒鼠强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主任由市农委副主任王景奎同志担任。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也要明确工作机构,确定人员,制定工作方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
  六、几点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制”和“一把手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抓好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玩忽职守,导致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坚决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和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
  (二)加强宣传。加强毒鼠强社会危害性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识别违禁杀鼠剂的能力,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整治毒鼠强的舆论氛围。各级农业部门要将国务院9部委关于整治毒鼠强的《关于清查收缴毒鼠强等禁用剧毒杀鼠剂通告》张贴到市区、县(市)农药集散地,农贸市场和乡村,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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