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关于哈尔滨
市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哈政办综[2003]6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哈尔滨市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三年九月一日
关于哈尔滨市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严厉打击制售毒鼠强等剧毒急性鼠药的违法行为,彻底根除毒鼠强等剧毒急性鼠药,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63号)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03]4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采取有力措施,严格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全面开展对制售毒鼠强等剧毒急性鼠药的整治工作,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生产和经营毒鼠强等剧毒急性鼠药行为,有效防范不法分子利用毒鼠强制造恶性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截止到年末,彻底根除国家早已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剧毒急性鼠药四亚甲二矾四胺(毒鼠强)、氟乙酰胺、氟乙酸钠、毒鼠硅、甘氟(俗称没鼠命、三步倒、一扫光、闻到死、气死猫)等。
三、主要任务
(一)集中清理整顿毒鼠强。由市农业部门牵头,市公安、工商等部门配合,以全市农药集散地、农贸市场、早晚集市等为重点,全面清理整顿各种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和使用毒鼠强、毒鼠硅、氟乙酰胺、氟乙酸钠、甘氟等国家禁用剧毒杀鼠剂等行为,端窝打点、堵源截流,彻底堵住毒鼠强流通渠道。
(二)严厉打击制售毒鼠强的违法犯罪行为。由市公安、农业、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负责,加大查处制售毒鼠强等剧毒急性鼠药的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坚决从严予以打击,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规范杀鼠剂的监督管理。推行杀鼠剂产品统一使用的标签和标识;实行杀鼠剂经营资格核准制度和统一购买发放制度。由市农业、工商等部门负责,对杀鼠剂市场进行清查整顿,按照国家农业部、工商行政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关于开展杀鼠剂经营资格核准工作的通知》(农联发[2003]14号)规定,重新审定杀鼠剂经营单位资格,不符合经营生产条件的,坚决予以查封、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