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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三、继续抓好重点部门、重点部位的政务公开
  总结试点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全面深化和推广。扩大重点部门,凡是负有行政审批执法主体资格的部门全部纳入政务公开考核范围,同时推行群众“点题公开”的试点工作。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强化监督,确保各项审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公开透明运行。
  四、结合农村税费改革,进一步抓好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巩固乡镇政府政务公开
  以公开减免农业税、转移支付为重点,深化事权、财权、人权在县(市)、乡(镇)政府的公开。积极推进县级政府政务中心建设的试点工作和深化乡(镇)站办所政务公开,从实际出发,不断把县(市)、乡(镇)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引向深入。
  五、以社区便民公开为重点,积极推进区级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
  及时总结区级政府政务中心和街道办事处“一站式”办公经验,总结社区便民公开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推广。年末,对全市城区社区政务公开进行预验收,明年上半年全市社区政务公开要达到标准。
  六、强化服务“窗口”建设和“一站式”办公的管理
  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准则和各项公开制度,每个窗口要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首办责任制,要必备方便群众的办事卡,规范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完善各项服务设施。严格执行《关于长春市政务中心规范化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新进驻政务中心的部门审批、服务等公开项目和窗口建设年末要全部达标。
  七、大力推行电子政务信息公开
  将市政府政务中心作为推行电子政务的试点,充分利用办公业务网,公众信息网进行网上政务公开。政府政务公开网和长春信息港政府网站在公布政务信息的同时,今年要将近年来的有关文件,特别是涉及到改革后的工资福利、退休政策、医疗保险、房屋管理、劳动就业、学校收费、环境保护等有关文件资料,(除国家规定保密文件外),都要向公众公开,供群众登陆查阅及下载。年末,对政府各部门网站的管理和应用进行抽检,加大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整合力度,推进网上审批、办公和服务功能,促进我市“网上政府”的逐步建立。
  八、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搞好政务公开在公共事业单位的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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