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投资办事大厅工作方案的通知
(郑政[2003]21号 2003年8月22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投资办事大厅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郑州市投资办事大厅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改革现行投资办企业行政审批体制和审批机制为重点,紧紧围绕发展这一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加快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步伐,优化投资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着力解决办事环节多、机制体制不灵活、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
(二)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着力解决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以及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问题,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树立服务理念,建设“服务型政府”。
(三)为投资者开辟“绿色通道”。通过“一站式”办公、网上并联审批和代理服务等形式,实现办理投资事宜“一门受理、限时办结”,着力解决投资者办事难的问题。
三、工作体制
实行“前置网上并联审批”、大厅“一站式”办公与社会“中介代理”服务相结合的工作体制,“一门受理、限时办结”。撤销市外经贸局现在的办事大厅,将其业务合并到市投资办事大厅。
(一)投资办事大厅工作成员单位由与投资办企业审批有关的市政府办公厅和市监察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外经贸局、招商机构、公安局、公安消防支队、文化局、卫生局、环保局、烟草专卖局、经贸委、药监局、新闻出版局、科技局、盐业局、旅游局、民政局、广电局、劳动保障局、交通局、邮政局、质监局、林业局、农业局、安监局、体育局、教育局,以及郑州海关、河南检验检疫机构、银行等部门和单位组成。上述成员单位中具有企业注册登记前置审批职能的,审批事项一律实行网上并联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