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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济宁世纪同仁价格评估有限公司等资质等级的批复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济宁世纪同仁价格
评估有限公司等资质等级的批复
(鲁价认发[2003]168号 二00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济宁世纪同仁价格评估有限公司、济宁金中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山东博莱仕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济宁仲创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济宁市恒正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山东省价格评估机构资质申请表》收悉。根据国家计委《价格评估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具备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条件,现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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