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制造业基地的意见

  (八)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物流服务产业。一是推进新港区建设。开工前湾南港区项目、油港三期工程和液体化工码头,建设国际集装箱物流园。完善前湾港综合配套工程,加快前湾疏港专用路建设,推进胶黄铁路和胶济线电气化改造,形成快速疏港综合路网体系。二是加快交通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公路同三线青岛段,206国道高速公路青岛段。开通铁路胶新线胶州至临沂段。加快流亭国际机场改扩建。加快电信、移动、联通扩容改造,提高网络通信质量。三是着力解决水、电问题。推动青岛发电厂和黄岛发电厂扩建项目年内立项和开工建设。制定“十五”和“十一五”电力发展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充分预留电力扩容所需输电线路走廊和变电站空间。在已有两条500kv输电线路的基础上,规划建设新的输电线路,提高省电网向我市的输电能力。加快论证并建设崂山抽水蓄能电站和LNG电站。开工建设新的水源工程项目,解决淡水资源短缺的问题。四是大力发展物流产业。推广物流样板企业经验,搞好以采购、生产、销售一体化经营为主的企业物流。培育和发展交运、邮政、外代、外运等专业物流企业。整合物流园,建设物流基地,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五是提升服务业水平。做大会展、商贸产业,促进邮电通讯、信息咨询服务产业的健康发展。深化流通体制改革,促进要素市场发展,积极发展民间担保机构,建立城市信用体系。推动金融创新,加快形成区域性金融中心。
  (九)构建制造业发展的政策支撑体系。在吸引投资、企业新建、产业配套、大项目建设、技术创新等方面,实行政策支持。外地来青投资或设立销售公司,一定年限内当年上缴地方税收达到一定规模的,按比例奖励企业经营者。鼓励大企业本地投入和配套,与引进大项目实行同等的土地等政策奖励。鼓励装备制造业发展,整机产品实行低税率增值税。加速实行制造业设备折旧,销售收入过10亿元企业及所属企业需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除另有规定外,按建筑物不短于20年,生产设备不短于10年,电子设备及火车、轮船外的运输工具不短于5年,由企业自主决定年限。设立财政专项资金,按照新产品创造的新增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一定比例,在一定年限内对国家级新产品和省市级重点新产品予以扶持,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技术创新活动。
  (十)完善政府调控体系,积聚制造业发展需要的人力资源。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青岛市制造业基地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订制造业发展规划和阶段性计划;落实责任制,协调重点项目建设,推动产业协调发展;抓好大项目招商;协调制定和实施支持制造业发展的政策,完善基础设施等。二是转变政府职能。以强化服务为核心,推进政企、政事、政社分开,改革管理体制,提高办事效率,实现政策法规与国际惯例接轨。组建介于政府与市场之间,具有协调和纵向传导功能的新型中介组织,发挥行业管理和服务作用。各部门要切实转变职能,优化服务,分工协作,形成制造业推进的合力。三是建立人才培养、引进、激励和约束机制。以完善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机制为重点,加大高层次、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力度。充分利用驻青院校资源,开设或扩大电子、机械、汽车、造船、新材料、项目管理等专业,加快培养和储备制造业基地建设需要的工程师、经济师和技工队伍。推进人力资本国际化、市场化,筹建专业化经纪人公司,建立企业家价值评估体系,推行社会经理人报酬市场化,利用价值杠杆引导国内外企业家和高级人才流动。改革分配制度,推行年薪制,逐步建立由经营业绩和市场信誉决定经营者收入的分配制度。四是加强与烟台、威海两市的协作,搭建信息交流、资源共享平台,推进胶东半岛两小时经济圈建设。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