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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制造业基地的意见

  (四)积极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一是充分发挥品牌优势,推进大企业国际化。鼓励大企业与同行业跨国公司对标发展,在全球范围内发挥比较优势。鼓励大企业与跨国公司建立战略联盟,在管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各环节全方位与国际接轨,培育自己的跨国公司。发展品牌经济,促进大企业大集团成为产业积聚平台、高新技术平台和招商引资平台。二是构建大企业发展梯队。以优势企业为基础,充分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加快培育一批销售收入过百亿元、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发展一批销售收入过50亿元、在国内同行业领先的强势企业,壮大一批销售收入过10亿元的企业,形成梯次发展的优势企业群体。三是以大企业带动大产业。鼓励大企业当地配套,变规模拉动为产业带动,培育优势产业。
  (五)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一是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设立奖励基金,引导企业争创国家、省级技术中心。鼓励大企业在跨国经营的同时,建立跨国研发机构,整合国际智力资源,在关键技术领域跟踪国际领先水平,取得自主知识产权。二是加快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选择10至15个示范企业,在研发、生产、管理过程以及技术升级等方面推广信息化经验,在发展技术和知识密集型产业的同时,着力提升劳动和资本密集型产业的水平。以市软件园为主体,依托街区、楼宇经济积极发展软件产业,2007年实现产值100亿元。三是开展开放式产学研合作。建立行业性技术中心,面向企业提供技术开发、集成和转移等服务。引导企业与国内外大学、科研和技术转移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每年组织2到3批企业赴欧美、日韩开展交流合作。总结海尔、青岛港、海信“技术创新院士行活动”经验,组织更多的高级专家咨询活动,为企业创新战略制定和重大技术难题攻关服务。四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强原始性创新和技术集成创新,扶持一批重点试验室、重点科研基地和中试基地。完善科技政策,发展风险投资,健全科技服务体系,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依法保护知识产权。
  (六)深化企业改革,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一是加大国有经济重组退出力度。推进国有大型企业开放式产权改革和中小企业民营化,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国有资本从制造业一般竞争性领域和中小企业退出。对不需国有及国有控股的企业,理顺其产权和劳动关系,基本改为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公司制企业。全市国有经济总量由目前的43%降至20%左右。二是加快国有资产有序流动。按照减少国有经济运行层级,收缩国有资产管理跨度,降低国有企业股权比重的原则,探索建立符合我市制造业发展特点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构筑有效的国有资产经营机制。按照发展稳定两线推进、整体退出、出让部分国有股三种形式,重组资产经营公司,组建多元投资、多元持股,具有规范法人治理结构的大企业集团。三是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高度重视民间资本的吸收和利用,在产权改革中鼓励“民有”,在经营机制上支持“民营”,在投入机制上实现“民资”,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革,以多种形式利用外资和上市融资。加快市郊经济的发展,建立新增规模以上企业数量和规模考核奖励机制,鼓励企业新建和发展壮大。各区市要积极发展特色产业和配套产业,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七)改革投融资体制,扩大工业融资。一是加速企业成为投融资主体。建立企业投资体系,把投资、融资、转制和改革连成一体,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多源化、投资方式多样化。发挥大集团核心作用,通过“盘活存量,吸纳增量”,强化资本运作功能;通过建立出口信贷授信额度、项目资本金制度等,强化投资功能;通过落实信贷证、信用担保、建立财务公司等措施,强化融资功能;通过落实财产权和子公司多元化改造,强化投资回报功能,逐步建成工业资本财团。二是拓宽利用外资渠道。吸引跨国公司建立独资公司。做好“三资”企业增资扩股,在一般竞争性行业允许外方提高股权比例,取得控制性股权,以存量吸引增量的方式扩大外资流入。更多地利用资本市场组建合资企业。支持企业境外上市,允许国外资金收购上市公司国家股、法人股,允许合资企业国内股票上市。更多地利用金融机构和社会中介招商引资。发展民间担保,探讨建立区域性工业投资市场,支持中小企业融资。三是建立风险投资机制。围绕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引导投资机构、上市公司和企业参股,组建股份制运作的风险投资公司,形成风险投资群体。坚持市场化运作,提高风险资金使用效率。大力吸引国内外风险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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