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促就业先进集体
对就业再就业工作做出较大贡献的各类企业、组织和单位。具体条件是:
1、把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始终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积极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就业再就业的各项政策;
2、以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为己任,积极主动援助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就业,深入开展再就业援助活动,单位领导关心困难职工的疾苦;
3、单位在结构调整或转制过程中,坚持把妥善分流安置下岗失业人员摆到重要位置,措施得当,落实到位,卓有成效地开展再就业工作;
4、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0人以上,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5、其他为促进就业再就业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
(三)促就业先进个人
在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各类人员。具体条件是:
1、积极宣传贯彻党和政府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各项方针政策,宣传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典型,在引导下岗失业人员多渠道实现就业再就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2、认真贯彻落实税费减免、小额贷款、工商登记等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主动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解决就业再就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热情服务,表现突出;
3、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的从业状况调查,多渠道、多途径搜集空岗信息,发展劳务型企业(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提供便捷、有效的就业服务,做出突出贡献;
4、带头开发社区等就业岗位,积极开展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技能培训,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成绩突出。
(四)充分就业保障优秀社区
已获得充分就业保障社区称号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具体条件是:
1、按照“六到位”的要求建成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2、对辖区内的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和低保对象进行调查,登记造册,对下岗失业人员的情况做到“四清”,即家庭状况清、就业要求清、培训愿望清和身体状况清,动态掌握他们的就业状况;
3、鼓励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和低保对象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帮助他们申办开业执照、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树立1名以上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典型;
4、辖区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90%以上实现就业再就业。超额完成年初下达的辖区内用人单位、非正规就业组织参保面和失业人员续保率考核目标。辖区内生活特别困难的居民得到及时保障;
5、居民对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工作满意度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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