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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农村药品监督供应网络建设工作的意见[失效]

  (二)分步实施,快速推进
  1、准备启动阶段。2003年8月底前,制定具体工作方案,9月底以前,“两网”建设工作要在有关区(市)县全面展开。
  2、全面推广阶段。2003年10月底以前,召开现场会进行研讨交流,加快推广过程。
  3、总结完善阶段。2003年底,市政府组织阶段性检查和综合评价。
  4、2004年,全面巩固发展,步入规范化制度化发展阶段。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两网”建设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包括药监、卫生、物价、工商、纪检监察、统计等部门,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药监局。协调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并对有关责任单位进行监督考核。各区(市)县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协调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参加,加强对“两网”建设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将“两网”建设工作纳入全市目标管理考核,目标下达各区(市)县政府,由市政府目督办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考核办法,加强督查,确保目标实现。
  (二)各司其职,齐抓共建
  卫生部门要加强对乡村医疗机构的管理,一旦确定配送企业,乡村医疗机构不得更改购进渠道,实行“代购制”的地方,乡镇卫生院不得以收取手续费等任何理由对代购药品加价,对无理拒绝配送企业供药、无故刁难配送企业、采取拖欠贷款来抵制药品集中配送等行为,要及时加以纠正,对主要责任人要严肃查处。药监部门要加强药品经营合法性和购进渠道的监管,加大对中标企业的监督力度。物价部门要加强药品价格监督,制定平抑药价的有效措施,确保药品集中配送后乡村医药机构药品进、销价格下降幅度分别不低于10%和15%,对价格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查药品购进中的不正之风,杜绝暗箱操作。统计部门要建立各地区“两网”建设绩效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动态调查,及时通报信息,尤其要注重对正反两个方面典型的调查和通报。
  (三)完善制度,加强监督
  大力推行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制度,把药品监管触角延伸到农村最基层。畅通投诉和舆情反映渠道,推行服务评议制、质量公告制、农村药品最高零售限价制、价格公示制等多项制度,促进药品配送的各方形成利益共享、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合作格局,并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
  (四)多方筹资,加大投入
  各区(市)县要把改善村卫生室(站)条件作为“两网”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工作方案,用两年时间完成村卫生室(站)的改造。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改造规划,多方筹措资金,增加改造投入,使村卫生室(站)外观简洁明亮,硬件设施基本达到农村医疗服务和药品质量保证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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