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参加第五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郑政文[2003]2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市外经贸局、市科技局制订的《郑州市参加第五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郑州市人民政府
二00三年九月五日
郑州市参加第五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工作方案
经国务院批准,由商务部、科学技术部、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中国科学院和深圳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第五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高交会)将于2003年10月12—17日在深圳举行。
根据省政府豫政办[2003]72号文件精神我市将组成分团参加高交会。为做好我市参展、参会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展示我市高新技术最新成果,追踪最新科技成果和科研动态,开拓视野,收集信息;做好高新技术出口和高新技术引进两方面工作,积极主动与国内外客商洽谈,扩大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推动郑州高新技术产品和成果走向世界,加快高新技术成果的产业化进程。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第五届高交会筹备工作的领导,成立郑州市参加第五届高交会代表分团(以下简称代表团),由副市长龚立群任团长,市外经贸局副局长王强任副团长(兼秘书长),市科技局副局长郑桂林任副团长,各县(市)区、市政府有关部门、郑东新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代表团成员单位。代表团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外经贸局招商处。市外经贸局负责参展、参会的具体筹备、会务以及和省代表团的协调工作,市科技局负责参展项目的收集和筛选工作。
三、参会项目的收集和筛选
各单位要按照政府推动、企业自愿的原则,切实加强对高交会筹备工作的组织领导,力争多收集参展、洽谈项目。各单位的参展、洽谈项目报市科技局汇总,经筛选后正式通知参会单位。项目筛选原则:参展项目能够反映全国或本省、本行业科技的最高水平;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提供的项目要有产业化前景,科研成果要经过鉴定,并要注意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有参展项目的企业作为项目方参展,并填制《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项目登记表》、《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商业配对活动报名表》和《第五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会刊资料申报表》3个表格。表格上报时需要提供书面文档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并按要求加盖公章。电子表格可到市外经贸局网站www.zzwm.gov.cn下载,所有参展材料各一式两份,务必于9月10日送达代表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