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补贴资金申请拨付办法
(一)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组织。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由财政开支的社会团体和社会公益性单位要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其他用人单位也要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市属以上(含驻郑单位)用人单位开发的岗位,由市劳动保障部门职业介绍机构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组织安排,区属及以下用人单位及个体私营企业开发的公益性岗位,由区劳动保障部门职业介绍机构负责组织安排。街道、社区基层劳动保障机构负责向市、区职业介绍机构组织人员,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和失业保险机构协助。用人单位与在公益性岗位安排的就业困难人员必须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后,按照规定享受有关再就业优惠政策。凡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正在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和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自被招聘下月起,不再享受基本生活保障和失业保险等相关待遇。
(二)公益性岗位的申报与安排。实行公益性岗位开发申报制度。用人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后,填写《郑州市开发公益性岗位申报审批表》,由所在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汇总,按单位隶属关系,报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劳动保障会同财政等部门审核,编制公益性岗位安排计划,通过市、区人力资源市场向社会公布,并通过专场招聘会的方式,组织就业困难人员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市属以上(含驻郑单位)用人单位开发的公益性岗位,由用人单位向市劳动保障部门申报,市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市财政等部门审核后,通过市人力资源市场公布公益性岗位安排计划,由市人力资源市场安排专场招聘会,组织就业困难人员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三)招用人员的申报。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开办的经济实体或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后,填写《郑州市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招用人员花名册》,报区劳动保障部门审核。用人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所招用人员的《再就业优惠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用人单位与招用人员签订的经劳动保障部门确认的劳动合同;从事岗位劳动收入凭证(工资发放表);用人单位为所招用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证明;由有关部门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夫妻双方均为国企下岗失业人员,或下岗失业后单亲抚养未成年子女人员,须有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下岗失业后单亲抚养未成年子女人员还应提供抚养子女协议)。
(四)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审批与管理。劳动保障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工作,并出具《郑州市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人员享受岗位补贴审核表》、《郑州市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审核表》。用人单位凭审核证明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缴费,社保经办机构为其核定补贴人数及应补额度,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经审核后,由市财政部门按规定向用人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拨付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用人单位要认真做好补贴的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建立专门的发放台账;岗位补贴应以现金或工资卡形式直接发放到招用人员手中,并由本人在《工资发放表》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