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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苏州市服务型政府建设纲要

  建立电子化的政府内部运作体系。建成横向连接市各部门,纵向连通省、县级市(区)、镇(街道),标准统一、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的电子政府基础网络。加快推进办公自动化建设,实现部门之间公文传输无纸化,部门内部公文流转网络化。打破信息壁垒,实现政府内部信息共享,并运用数据库技术有序管理各类信息。建立综合应急指挥系统,在充分、高效、准确掌握信息的基础上,做到指令通达、快速反馈,迅速决策、综合部署,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宏观经济管理、社会保障、金关、金税、金盾、智能交通指挥等电子化业务系统,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充分利用视频会议、可视电话、电子邮件等手段,改善工作交流方式。
  提供电子化的公共服务。建立实用友好的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公共信息平台,准确及时发布政务信息,积极受理投诉举报和市民建议,对外展示推介苏州。探索推行网上审批,为企业、投资者和市民提供网上查询、表单下载、在线填报、网上预审、批复反馈等多功能服务和“一站式”服务。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扩大政府服务网络,便于市民就近获得优质的政府服务。建设“一卡通”工程,使市民在交通、购物、公用事业、娱乐、医疗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掌握便捷高效的电子支付手段。建立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将各行各业具有空间地理要素特点的信息加载到统一平台上,为社会提供综合信息服务。
  七、优化财政收支管理,建立公共财政框架
  保持财政收入完整性。建立以税收为主,以规范的非税收入为辅的公共收入体系,保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在进一步理清收入级次的基础上,依法规范征管范围,实现税收属地管理,做到依率计征、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对预算外资金实施统一管理,纳入部门预算,形成完整的综合预算体系,做到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合并使用。探索增加国有资源经营收益的有效途径,完善国有土地储备、拍卖制度,对公共设施实行市场化经营,实现政府资源性收入最大化。
  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规范财政支出次序,切实将支出的重点转向公共事业、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对经济运行进行必要调控等方面。加大对社会保障的支持力度,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社会保障的能力和水平。依法增加农业、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投入,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严格控制政府部门的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用好纳税人的每一分钱。对政府财政性投资项目实行“拨改投”和“代建制”,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全面推行和完善部门预算,根据标准确定人员经费,按照定额确定公用经费,依据可能确定专项经费,增强部门预算的合理性、科学性。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将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全部集中到国库单一账户,逐步做到所有财政支出由国库直接支付。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采购规模,提高政府采购的质量和透明度。进一步理顺财政分配关系,建立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盘活重组国有资产,建立收益收缴制度,确保实现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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