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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农业局关于克服非典疫情影响促进农民增加收入实施意见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农业局关于克服
非典疫情影响促进农民增加收入实施意见的通知
(并政发[2003]38号 2003年8月30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市农业局关于《克服非典疫情影响促进农民增加收入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克服非典疫情影响促进农民增加收入实施意见

(市农业局 2003年8月22日)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克服非典型肺炎疫情影响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意见》,努力克服非典疫情给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今年农民增收12%目标的实现,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认清形势,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
  增加农民收入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中心任务,是促进我市国民经济率先发展的重大问题。上半年,我市一手抓抗击非典,一手抓经济建设,保持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平稳发展的良好态势。全市农村上半年经济总收入达139.7亿元,同比增长18.79% ;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1646.8元,同比增长14.14%。农民从第一产业获得人均收入为256.7元,从第二产业中获得人均收入751.5元,从第三产业中获得收入564.6元,外出劳务增加人均收入74元。
  从农民收入构成情况分析,非农产业对农民收入的影响不断增长,成为带动农民增收的主导性因素。然而,由于非典的影响,我市农产品销售和农民外出务工受到了一定冲击,农民从第三产业获得的人均纯收入比去年同期减收41.3元,减少6.8%。当前,要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必须采取治标治本结合、增收减负并重等多项措施,千方百计弥补非典疫情给农民收入造成的损失。
  二、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当前影响农民增收的主要问题
  (一)搞好农产品销售,扩大农产品外销。针对我市每年9-10月份蔬菜、果品上市集中的情况,要全面落实搞活农产品流通的各项政策,组织好旺季果蔬运销、贮藏;尽快组织经纪人队伍,动员和组织经纪人搞好外销;进一步疏通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清理和取消农产品流通中的不合理收费,降低农产品运销成本;在居民区建设农产品销售网点,缩小产销价差;搞好“订单”销售,增加贮藏量,缓解旺季销售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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