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具体要求
(一)要严明纪律,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企业下放工作中,不准隐匿、转移、转让、变卖国有资产;不准抽逃企业资金、突击花钱、私分钱物;严禁弄虚作假、涂改、销毁账目。对违反纪律的要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惩处。
(二)各企业及企业主管部门所提供的企业情况要真实,资料要完整,数据要准确,并对其负责。
(三)下放企业在未交接前,停止调入职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如需调动,须待企业交接结束和离任审计后办理手续。
(四)各有关部门、下放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要做好下放企业的稳定工作,教育干部职工,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遵章守纪,确保思想不散、秩序不乱。
(五)各区接收下放企业后,要抓紧研究改制工作,如期完成市政府提出两年内退出的任务,并认真做好职工的稳定工作。
六、组织领导
市属商业企业下放工作在市属国有商业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市属商业企业下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体改办主任孙长雄同志担任,成员由市体改办、商委、财政局、国资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房产住宅局、国土资源局、物业供热集团和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组成,负责制定市属商业企业下放方案、协调政策及相关问题、组织交接、检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体改办。市商委和有接收任务的区也要分别成立相应的交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搞好企业下放交接工作。
附件:
下放所在区管理的市属商业企业名单
合计:98户,其中:国有企业74户、集体企业24户。
一、道里区(39户)
(一)国有企业(31户)
1、哈尔滨市精品商厦
2、哈尔滨市五金公司机械工具分公司
3、哈尔滨市五金公司电动工具商店
4、哈尔滨市顺发家用电器批发公司
5、哈尔滨市天鑫交电有限责任公司
6、哈尔滨市万博交通器材批发商店
7、哈尔滨市交电五金批发大楼
8、哈尔滨天宝交电有限公司
9、哈尔滨市交电公司道里交电五金分公司
10、哈尔滨商厦
11、哈尔滨市化工原料总公司道里化工公司
12、哈尔滨市龙江石化产品工商联营批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