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哈尔滨市市
属商业企业下放所在区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政办发[2003]25号)
各有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哈尔滨市市属商业企业下放所在区管理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00三年九月五日
关于哈尔滨市市属商业企业下放所在区管理的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放开搞活商业企业,市政府决定将市属商业企业下放所在区管理。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以实现两年内市属国有、集体商业企业的国有、集体资本全部退出为目标,坚持加大改革力度、政策扶持、转制放活、平稳过渡的原则,从讲大局出发,认真执行政策,严肃组织纪律,严格程序,统一标准,精心组织,顺利实现商业资源整合,促进我市商业经济的繁荣和发展。
二、下放范围
(一)下放到所在区管理并组织改制退出的市属商业企业98户,其中:国有74户、集体24户,分布在道里区39户(国有31户、集体8户)、道外区31户(国有25户、集体6户)、南岗区17户(国有14户、集体3户)、太平区5户(国有3户、集体2户)、香坊区5户(国有1户、集体4户)、动力区1户(集体)。企业名单附后。
(二)已完成改制退出下放所在区管理的原市属商业企业14户,其中:道里区7户、道外区3户、南岗区1户、太平区1户、香坊区1户、动力区1户。
(三)由主管部门和市有关部门负责组织改制退出后再下放到所在区管理的市属国有(含国有控股)商业企业24户。
1、企业实有总资产在1亿元、人员在千人以上的5户: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大众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和平商城;
2、承担国家指令性商品储备职能及调控副食品市场任务的2户:哈尔滨商业储运公司、哈尔滨市蔬菜副食品总公司;
3、分别采取三种改制形式退出的行政性公司9户,一是已转为实体独立改制的2户:哈尔滨市糖酒公司和哈尔滨市信托贸易公司,二是行政性集团核心层独立改制的1户:哈尔滨饮服集团公司,三是与所属有支付改革成本能力的企业合并改制的6户:哈尔滨市五金公司与哈尔滨五金交电商厦、哈尔滨市交电公司与哈尔滨市交电储运站、哈尔滨市化工原料总公司与哈尔滨市化工储运公司、哈尔滨工百集团公司与哈尔滨百文商贸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食品总公司与哈尔滨市牛羊肉类批发部、哈尔滨市纺织品公司与哈尔滨市三马贸易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