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空气质量也较去年同期明显好转。2003年1—8月,市区API平均值为81,比2002年同期下降13,特别是进入8月份以来,郑州市城区空气质量保持在二级以上。巩义市米河地区和登封市阳城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也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改善。
三、清理整顿工作采取的具体措施
1.领导重视,组织严密
为加强领导,统一部署,我市成立了由市长为组长,主管城建、工业的副市长为副组长,计划、经贸、公安、环保、监察、工商、司法、安监、电力等有关局委和县(市)区政府正职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同时下发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暨水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03]185号),对清理整顿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提出了严格要求,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环保监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市环保局、市计委等7局委还联合转发了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6部委局下发的《
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的通知》(环发[2003]102号),明确了清理整顿的重点和范围,对属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进行了明确,做到了有的放矢。
2.标准明确,排查认真
我市在收到《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上报关闭取缔违法排污企业名单的紧急通知》后,立即召开会议,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组织环保、计划、监察、工商、司法等部门严格按照清理整顿标准,对辖区内所有企业进行全面核查,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决不漏掉一家企业。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我市抱着对企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加班加点,于7月3日按照省定要求将关闭取缔违法排污企业名单上报省环保局。
3.精心组织,宣传发动
经过核查,省政府确定我市于9月10日前应关闭、取缔污染企业共计137家。2003年8月6日,我市召开了全市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暨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王文超市长亲自参加, 做出了具体部署,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坚决取缔违法排污企业。
为使我市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工作顺利开展,一方面,我市各新闻媒体都及时在主要版面、时段对污染企业的关闭情况进行了报道;另一方面,各级环保部门派出人员深入到基层,积极做好关闭企业人员的思想工作,向企业讲清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促使企业转变思路,调整发展方向,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取得企业及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4.密切配合,齐抓共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