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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几点要求
  (一)建立市级实施食品放心工程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具体负责食品放心工程实施组织、协调、督导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区域内的食品放心工程的实施,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牵头单位和办事机构,协调指挥本地区的专项整治工作。对跨地区、跨部门大案要案,要及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协助做好地区间和部门间联动。要认真执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加强办案协作,切实提高执法效能,保证打击取得实效。
  (二)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正确处理食品放心工程与加强日常监管的关系,正确处理阶段性任务与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关系,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任务的同时,必须加强食品的日常全面监管,堵塞各种漏洞,采取各种防范措施,确保食品安全。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职能,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把工作想细、做细,务求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另一方面,要通过多种新闻媒介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社会监督,引导和鼓励消费者对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形成全社会良好的食品打假氛围。
  (三)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各级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加大食品放心工程工作宣传力度。有条件的新闻媒体要开辟专项整治专栏,通过集中、广泛的宣传,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人民群众食品消费的维权意识和责任意识。宣传报道中要有重点地宣传近年来食品市场整顿成效,树立我市地方知名企业和名牌产品,增强人民群众消费的信心。同时,对治理整顿中发现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大要案,要及时给予曝光,以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者的嚣张气焰,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权威。
  (四)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狠抓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和行业自律建设。充分发挥食品行业协会、学会的作用,引导协会、学会等组织制定行业行为规范和道德规范,使企业通过承诺制和建立诚信档案,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沟通与交流,自9月份开始,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每半个月将本地区、本系统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情况向市政府报告一次,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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