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岗位职责
第三条 市局流转税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票表稽核工作流程和审核办法,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全市国税系统的票表稽核审核工作;各区局、分局的税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票表稽核审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
第四条 岗位设置及职责。票表稽核审核工作共设置申报受理岗、申报复核岗、复核检查岗和综合管理岗四个岗位,其中申报受理岗设在计划征收局,其他岗位设在各区局、分局。
(一)申报受理岗
设在征收科(组)申报受理窗口,主要职责:
1、负责受理纳税人报送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项目填写是否清晰、完整;
2、在CTAIS录入申报表主表时,增加录入《增值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上的4项数字:“防伪税控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税额和“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金额、税额;
3、负责票表稽核,打印票表稽核未通过的《票表稽核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
4、负责暂扣、保管、退还纳税人防伪税控IC卡(以下简称税控IC卡);
5、查验暂扣未退税控IC卡情况,在纳税申报期结束后移交暂扣未退税控IC卡。
(二)申报复核岗
设在申报复核窗口,主要职责:
1、在征收大厅申报复核窗口现场受理纳税人提交的《信息表》(第二、三联)及已加盖征收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等资料(以下简称申报资料);
2、根据《信息表》稽核不符项目对纳税人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后作问题确认和出具处理意见;对无法现场处理的,将有关资料退还纳税人,通知其到复核检查岗位处理;
3、建立票表稽核审核台帐(附表,以下简称审核台帐),序时登记审核处理(包括无法现场处理)情况;
4、归集审核资料及档案,提出有关工作建议报告。
(三)复核检查岗
设在管理检查科,主要职责:
1、受理纳税人提交的《信息表》(第二、三联)及申报资料;
2、根据《信息表》稽核信息稽核不符项目对纳税人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后作问题确认和出具处理意见;对经实地检查发现有偷骗税等税收违法违章行为的,移送税政管理部门选案处理;
3、建立审核台帐,序时登记审核处理情况;
4、归集审核资料及档案,提出有关工作建议报告。
(四)综合管理岗
设在税政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票表稽核审核各岗位工作协调和业务指导;
2、负责汇总本单位的票表稽核审核台帐,统计有关票表稽核及审核数据,按要求上报市局;负责收集整理票表稽核有关情况,遇问题及时上报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