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价局关于襄樊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批复
(鄂价房服函[2003]127号)
襄樊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申请襄樊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变更综合服务费计费方式的请式》(襄价服字[2003]第99号)悉。根据《国家计委
财政部关于整顿和规范招标投标收费的通知》(计价格[2002]520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襄樊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对入场建设工程招投标单位提供场地、技术资料服务以及咨询服务时,可收取场地租赁费、技术资料服务费和咨询费,具体标准批复如下:
一、场地租赁费:租用交易大厅每半天800元;租用评标室每半天400元;租用办公室每平方米每月60-100元(以使用面积计算),包括水、电、物业管理费用。
二、技术资料服务费(包括资料的整理费用):建设工程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费标准为500元;中标金额超过100万元,每增加100万元以内(含100万元)的,收费标准加收200元。
三、咨询费分口头咨询费和书面咨询费:口头咨询费每次50元,书面咨询费每次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