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对全市2003年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成果进行检查验收。对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的责任。
五、主要措施
(一)把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的治理作为集中整治的重点。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的规律、特点,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科学、有效的治理意见和办法,组织实施对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的治理。进一步完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考核奖惩制度,做到责任到人,奖惩分明。
(二)建立健全交通事故紧急抢救联动机制。实现公安机关与急救中心(站)同时接警、同步出动、快速反应的交通事故紧急抢救联动机制,切实提高交通事故急救的综合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缩短抢救伤员时间,减少伤员死亡。
(三)切实提高对路面交通管理力度。继续开展“管好路上每辆车”活动,对机动车、摩托车超速超载、疲劳驾驶、无牌无证、酒后驾驶、违章载人等突出违章行为形成严管的态势。坚决禁止无牌无证车辆、报废车辆、非法拼装车辆上路行驶,一经发现,坚决查扣。为解决交警支队警力不足,市公安局已决定晚上8时到10时,市区的路面交通违章由巡警支队管理,以加强路面管理力量。
(四)加强恶劣气候条件下的交通安全防范。建立恶劣气候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对交通安全畅通有严重影响的雨、雪、雾等恶劣气候情况,按照交通管理预案,加强指挥疏导,组织实施车辆分流,防止发生交通严重堵塞和重、特大交通事故。
(五)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和管理。严把驾驶员培训关、考试关,改进对大中型客车、从事危险品运输的驾驶员和农用车驾驶员的培训项目,提高考试难度,加大管理力度。严格落实违章记分的各项规定。加大对驾校培训工作监督,对买卖驾驶证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六)加强对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搞好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对运输企业经营资质实行动态管理,将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与其经营资质挂钩,对不符合安全条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降低其经营资质等级,直至退出运输市场。
(七)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实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资质认定制度,落实专车、专门标志、专人专运制度,对不符合安全资质要求的企业、车辆及驾驶员,一律不准从事危险货物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