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市环保局要组织协调好对已收缴和废弃毒鼠强的处置工作,防止发生污染事故。对已发生的污染事故,要迅速采取消除污染的有效措施并立即上报。
三、几点要求
(一)实行经营资格核准制度,强化杀鼠剂监督管理市农业、爱委会、经贸和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协调,简化手续,按照省里提出的时间要求,既要便于管理又要方便群众,切实组织好农村和城市杀鼠剂经营单位的资格核准和杀鼠剂经营资格证书的发放工作。市供销社要积极配合农业部门和爱卫会做好杀鼠剂经营资格的核准工作。
杀鼠剂经营资格证书核准工作,城市(区)由市爱委会负责核准和发放,农村由县级农业部门审核报市级农业部门批准后发放。核准后的经营单位要报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二)加强培训,开展统一灭鼠工作灭鼠工作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制,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爱委会负责城市(区)灭鼠工作;农业行政部门负责农村灭鼠工作。一要建立统一灭鼠示范区。二要开展示范区鼠情监测。充分发挥乡村农技推广、草原管理和卫生防疫部门的网络优势,建立农村和城镇鼠情监测体系,准确发布鼠情信息,有效指导防治工作。三要开展科学灭鼠知识宣传。组织编写发放灭鼠技术书籍、技术挂图和音像制品等宣传资料,开展大规模的群众宣传活动,普及全民科学灭鼠知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四要组织统一灭鼠活动。统一采购安全、经济、优势杀鼠剂和灭鼠器械,做好生物、生态防治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防治技术人员的培训,城市、农村要相互配合,采取统一灭鼠行动,保证组织到位、物资到位、宣传到位、责任到位。
(三)实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
对涉及毒鼠强的重大突发事件及重大安全事件,必须迅速上报,并及时稳妥处理,不得瞒报、漏报。医药、水源、餐饮、食品等行业和部门要有计划地开展经常性的事故排查工作,查找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防范投毒事件的发生。市卫生局要在全市指定若干个医疗机构,配备必要的解毒急救药品、医疗器具和卫生检验设备,确保能迅速有效地开展中毒救治工作。
(四)加强毒鼠强整治的宣传工作
报纸、电视和广播等新闻媒体近期都要开辟专门栏目,反复宣传有关法律知识,宣讲毒鼠强的社会危害和科学灭鼠知识,交流各地工作经验,动员广大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毒鼠强的整治工作,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典型事件要及时曝光。要通过宣传,形成高压严打毒鼠强的舆论氛围。
(五)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市财政要安排用于执法宣传、建立统一灭鼠示范区及毒鼠强转运、处置等方面的专项资金,以确保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县区统一灭鼠的资金,要按照国家、集体、个人共同分担的原则,多渠道进行筹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