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的通知
(乌政发[2003]76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
《乌鲁木齐市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经2003年8月12日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00三年九月十九日
2003年乌鲁木齐市地质灾害防治预案
乌鲁木齐市地处天山北麓,三面环山,地形地貌条件复杂,褶皱发育,新构造活动强烈,岩性变化大,地质环境复杂,加之强烈的人类经济活动,是地质灾害易发区,主要有滑坡、泥石流、崩塌、塌陷等地质灾害,共计158处,其中地面塌陷102处,崩塌20处,滑坡13处,泥石流23处。 随着人类工程建设活动增强和气象因素、地质活动的影响,加剧了地质环境的破坏,灾害隐患加剧,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加大。近几年,共发生地质灾害41起,死亡37人,直接经济损失2519.5万元,间接损失和社会影响更大。
一、地质灾害的重点区域:
(一)地面塌陷区:包括六道湾—芦草沟、红光山一带、西山地区、后峡盆地、二十里店北、东沟乡和艾维尔沟地区等;
(二)216国道后峡公路段、艾维尔沟、阿拉沟、后沟312国道、吐乌大高等级公路等地为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的重点防范区;
(三)黑甲山山体滑坡、黑山头悬石及红山虎头峰悬石。
二、防灾预防措施
(一)避让方案
就我市大多数地质灾害而言,可采取避让方案。对煤田采空区、地面塌陷区,要禁止人员、车辆等进入,对崩塌、滑坡的坡脚地带、泥石流沟口地带,要进行搬迁,减少损失。
(二)治理方案
对不宜采用避让方案的地质灾害,应采取治理方案。对地下采空区、地面塌陷区要采取强制放顶,回填恢复生态环境;对拟开发利用的地区可采取灌浆等方法处理;对崩塌、滑坡区要采取排水防渗工程、支挡工程(抗滑垛、抗滑桩、抗滑墙、锚固)、减载清除工程、固化工程和坡面防护、喷浆等工程。对泥石流灾害,要采取生物措施(种草、植树等)、工程措施(拦挡、排导),做全流域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