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
“诚信青岛”建设的意见
(青发[2003]016号)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和核心。信用体系建设是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世界经济一体化新形势,弘扬城市文明,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诚信山东”建设的意见》(鲁发(2003)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面推进“诚信青岛”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完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为目标,以培育诚信政府、诚信企业和诚信个人为重点,以强化诚信道德建设、制度建设、网络建设和激励约束机制建设为手段,逐步形成规范化的诚信自律、监督和服务机制,加快建立完善科学、公正、权威、高效的社会信用体系。
二、工作目标
(一)近期目标:力争到“十五”末,建立起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政府信用、企业信用、个人信用的制度和规则比较完善;初步形成以市委市政府计算机中心和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为依托,涉及金融、税务、工商、质监、建设、劳动保障、公安等重点领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诚信青岛”网络信息平台;初步形成一定规模的信用服务业和中介机构;初步形成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使我市成为全国信用状况最好的城市之一。
(二)远期目标:到2010年,基本形成符合国际惯例、较为完善的信用体系,特别是形成一整套信用管理制度和完备的信用激励、约束机制,政府有较高的信用度和信用形象,企业信用意识普遍增强,个人的经济、社会活动基本遵循信用规则,信用中介机构和信用服务业规范发展,诚实守信成为社会风尚。
三、主要任务
(一)着力打造“诚信政府”。政府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从转变政府职能入手,结合实施政府管理体系“五项工程”和创建“四型机关”,重点解决政策不透明、行政不规范、承诺不兑现、行政执法随意,少数人员为政不廉、办事效率低、工作质量差等问题,增强政务透明度,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自身行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树立“责任政府、诚信政府和阳光政府”的良好形象。
(二)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系统。企业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一要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信息联合征集机制,建立统一的信用数据分析、评价和交换、传播平台,实现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社会共享。二要完善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三要引导企业塑造信用就是生命的经营理念,使信用涵盖生产、经营和分配的各个领域,渗透到产品质量、设计、商标、营销等各个环节,全面改善企业在经营管理、税法遵从、金融信贷、价格行为、往来账款、财务核算、数据统计和中介承诺、资信评估等方面的信用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