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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张春根(副市长)
  副组长:彭龙海(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新明(市农业局局长)
  成员:杜海生(市公安局副局长)
  尚克勤(市计委副主任)
  崔崇思(市财政局副局长)
  孙乃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郝震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孙占良(市环保局纪检组长)
  申根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马秉权(市卫生局副局长)
  郝柱海(市邮政局副局长)
  王惠忠(市供销合作社副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办公室主任:韩润福(市农业局副局长)。各县(市、区)、乡(镇、街办)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各个村、居民委员会要有专人负责整治工作。
  三、主要任务
  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各级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各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农业部门重点检查生产、经营无农药登记证的杀鼠剂及无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杀鼠剂的不法行为,并负责全市农村灭鼠工作;公安部门负责打击杀鼠剂生产经营中的违法犯罪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工商部门负责杀鼠剂市场管理和鼠药广告管理工作;质量监督部门负责杀鼠剂生产、加工和产品质量管理工作;卫生部门负责做好宾馆、饭店等服务行业卫生检查和中毒人员救治的应急准备工作;爱卫会负责城市灭鼠工作;市环保局负责全市收缴和废弃毒鼠强的接收、转运和无害化处置,防止发生二次污染。
  四、工作要求
  (一)完善重大突发事件预防、报告和处理机制。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涉及毒鼠强的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及预警应急处理机制,有计划地开展经常性的事故排查,查找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防范投毒事件的发生。医疗机构要配备必要的解毒急救药品、医疗器具和卫生检验设备,确保一旦发生中毒事故,能迅速有效地开展救治。对投毒、中毒等重大安全事件,必须及时、稳妥处理,迅速查清毒源和有关原因、责任,上报市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不得瞒报、漏报。
  (二)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建立奖励和过失追究制度,因玩忽职守、疏于监管而造成非法生产、销售毒鼠强活动猖獗,因之发生重大案件和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2003年9月1日以后生产的未使用新标签、标识的杀鼠剂,一律不准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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