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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哈尔滨市综合整治道路交通秩序第二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个重要举措,锲而不舍地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使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观。
  (二)精心组织,协同作战。在市综合整治交通秩序第二战役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依据各自的职能,对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建立制度,落实责任,并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分别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各参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通力协作,紧密配合,形成合力。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到舆论先行,发动在先,教育在前,为深入开展整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各新闻单位要围绕整治任务,突出主题,及时报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要加强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宣传,为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严格考核,强化管理。市综合整治交通秩序第二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全市的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要将整治工作列为市直部门和各区、县(市)目标管理考核项目,定期通报情况,公示考评结果,严肃奖惩。整治期间,对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超过规定标准的地区或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其全年评选先进的资格,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五)依法办事,严格执法。要对交通整治执法队伍进行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训练,切实提高交通执法队伍的素质,提高其管理能力和水平。执法队伍要坚持严格、公正执法,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地为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坚决查处有法不依、徇私枉法、乱罚款等违法违纪行为。
  五、组织领导
  成立市综合整治道路交通秩序第二战役领导小组,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史文清任组长;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陆文君,副市长聂云凌、张桂华,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展来印,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建委主任高迎祥,市公安局局长王维绪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公安局、市安全办、市人防办、市整治办、市建委、市城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环保局、市广电局、市政府法制办、各区县(市)政府、市委宣传部、市精神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哈报业集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驻哈解放军及武警部队等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展来印同志担任,副主任由肖文东(常务)、刘玉润、高恩世、印有伦、邢志华、马士范、马柏成、纪春林、何小菲、陶松滨同志担任。市综合整治道路交通秩序第二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道里区买卖街61号7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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