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
哈尔滨市综合整治道路交通秩序第二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办发(2003)40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办委,市直各党组、党委(工委),中直、省属企事业单位,驻哈解放军和武警部队:
现将市综合整治道路交通秩序第二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哈尔滨市综合整治道路交通秩序第二战役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关于哈尔滨市综合整治道路交通秩序第二战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与交通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巩固全市综合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工作的阶段性成果,优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交通环境,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从现在起到明年春节前,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综合整治道路交通秩序第二战役。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影响交通安全和秩序管理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目标,坚持齐抓共管,密切配合,落实责任,标本兼治,全面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为我市提前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全市交通安全状况明显好转。年内交通事故四项指标下降,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市区内行人、非机动车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在道里区、南岗区分别建设四条,其他区分别建设两条无行人、非机动车违章的样板街;市区主干道、各主要交叉路口,行人、非机动车遵章率达到90%以上。
(三)县(市)所辖村(屯)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率要达到60%以上,各区中小学校要达到100%,居民社区要达到90%以上,企事业单位要达到100%。
(四)全市占道市场规范,按时、按位经营,主干街道基本杜绝违章占道问题。
(五)基本消除市区内机动车非法营运聚集点。摩托车、港田车在主干道行驶,遵章率达到92%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