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郑政办文[2003]1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九月二十日
郑州市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60号),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的成果,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秩序,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
《安全生产法》)和《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依法整治,强化执法;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常抓不懈,防止反弹;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把深化整治的过程变成依法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建立
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的过程;把专项整治与加强日常性监督管理结合起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和监管工作机制;把专项整治与加强企业基础工作结合起来,建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把专项整治与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通过深化专项整治,坚决淘汰、关停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整顿和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秩序;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督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深化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目标是: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登记和行政审批工作,依法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完成70%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的安全评估工作,基本完成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工作;继续取缔各类非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从业单位;整改事故隐患,推进基础建设,全面提高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素质和安全防御能力;初步建立起危险化学品动态监控管理体系、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体系。通过深化整治,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