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在2004年大学毕业生中招收
飞行员宣传发动预选报名及初检工作的通知
(教秘学[2003]117号 2003年9月27日)
各有关普通高校:
根据南京军区空军招收飞行学员中心有关通知精神,现将我省有关高校参加空军选拔大学生飞行学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招院校
2004年,南空招飞中心确定我省合肥、芜湖、蚌埠三个市共13所本科院校为空军选拔招收飞行员院校。其中合肥8所: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安徽医科大学、安徽农业大学、安徽中医学院、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合肥学院;芜湖3所:安徽师范大学、安徽工程科技学院、皖南医学院;蚌埠2所:安徽财贸学院、蚌埠医学院。
二、招收对象及条件
(一)招收对象
列入开招范围的为我省13所本科院校理工类2004届本科男性毕业生,未婚、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80年7月1日后出生)。
(二)身体条件
1、基本条件
(1)身高:165—180厘米;
(2)体重:52kg以上;
(3)视力:按空军环形视力表双眼裸视分别在1.0(E字表为5.0)以上;
(4)血压:平静血压不超过18.4/11.7千帕(138/88毫米);
(5)色觉:无色盲、色弱;无文身、刺字。
2、凡有下列病史或体征者不宜上站报名体检
(1)身体有明显畸形,四肢残缺,功能不全及步行不稳者;
(2)有开颅、开胸手术以及头部外伤昏迷史者;
(3)经常腰腿痛或一年内有骨折者;
(4)有慢性胃肠病(经常心口痛、吐酸水或拉肚子)或七岁后患过传染性肝炎者;
(5)患过脑膜炎、脑炎、肾炎、结核病或有哮喘及经常咳嗽者;
(6)经常头痛、头昏、失眠者;
(7)家庭及本人有精神病、癫痫(羊角疯)或本人有晕厥史者;
(8)有口吃(结巴)者;
(9)有梦游症(睡眠中下床活动,事后自己不知道)或12岁以后仍有尿床现象者;
(10)有耳聋,经常耳鸣或耳内流脓者;
(11)乘车(船)恶心、呕吐者;
(12)牙齿脱落3个以上或明显咬啮不良者;
(13)平时戴眼镜学习或有夜盲者;明显斜视者。
(三)心理品质条件
1、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
2、心胸宽广,性格开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