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容环境卫生
1.市容卫生管理
道路清扫坚持一天两扫,全天保洁,覆盖率100%;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不积存,密闭化运输无抛洒。责任单位:市市政局、各区政府。
按规划要求搞好出入市口整治(嵩山路入市口、郑花路入市口、107国道沿线入市口、郑上路入市口、郑汴路入市口、新郑路入市口、郑邙路入市口、连霍高速西入市口、铁路入市口),做到道路两侧无垃圾积存,无乱搭乱建和乱摆乱放现象,并进行必要的硬化、绿化、亮化,有专人进行清扫保洁。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交通局、郑铁分局、市市政局、各区政府。
市区铁路沿线按市政府批准的规划进行治理,在清理积存垃圾、拆除违章建筑的同时,完成绿化、美化任务。责任单位:市创建办、市国土资源局、市市政局、火车站地区综治办、市规划局、郑铁分局、市内5区政府。
清理占道经营,做到主次干道、繁华地段无占道经营现象和突出门外经营现象,支路、小街小巷,做到随时发现占道经营随时取缔。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区政府。
规范市场管理,按照文明礼貌、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整洁有序、设施完善的要求,建立长效卫生管理机制,搞好清扫保洁和垃圾的收集、清运,完善上下水设施。责任单位:市市场建设发展管理中心、市卫生局、各区政府。
整顿交通秩序,规范各种交通语言标志,强化行人遵章意识,查禁各种违章、禁行车辆和乱停乱放,及时更新刷洗交通标志和设施。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建筑工地卫生整洁、文明墙规范统一。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按市政府要求搞好景观路、小游园建设和屋顶整治工作,2003年完成小游园建设30个,景观路整治20条。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市政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区政府。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重点是:消灭清扫盲区和卫生死角;整治城区内的排水沟渠;整治门牌匾额;开展集贸市场集中整治;开展都市村庄集中整治;开展小街小巷集中整治;取缔占道经营,清理乱贴乱画。
力争达标的内容是:环卫设施完好率达98%以上,清扫保洁覆盖率达100%,垃圾清运率达100%。责任单位:市市政局、各区政府。
2.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按要求完成标准化垃圾粪便处理场的建设任务,搞好公厕建设。环卫设施设备完好率≥98%,公厕布局合理,数量足够,取缔旱厕所。2003年要新建98个公厕,升级改造公厕85个,设置环保公厕26个,改造旱厕130个。责任单位:市市政局、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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