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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郑政[2003]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00三年十月十日

郑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


  为确保郑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体目标的实现,力争用2-3年的时间把我市创建成国家卫生城市,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郑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本着以人为本、完善功能、优化环境、提升品位的原则,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总目标,结合文明城市、园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四位一体”,通过抓窗口、抓内涵,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全社会动员,全民动手,狠抓各项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全面促进我市的现代化建设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目标任务与时间要求
  按照全国爱卫会《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及《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办法》,2003年实现达标并争取通过省级调研、考核验收,2004年争取通过全国爱卫会组织的暗访和调研,2005年争取通过考核验收成为国家卫生城市。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我市创建指标分为确保内容、重点内容和力争内容3个层次,即凡是在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已达到《标准》的内容,有关部门和各区必须保证百分之百达标,并巩固保持;对目前没有达标,但经过努力能够达标的要作为重点工作,下大决心,采取过硬措施,尽快达标;对暂时不具备达标条件,但经过努力能接近《标准》项目要力争达标。具体目标任务及责任单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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