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西省监狱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规划装备处
  指导全省监狱建设布局、场所规划;研究监狱投资政策;负责全省监狱系统的基本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全省监狱系统警用技术装备规划管理和设备器材的调配工作;指导全省监狱系统有线、无线通讯和警用车辆的管理工作;管理全省监狱系统计算机信息网络。
  (四)法规处
  负责全省监狱系统执行刑罚等重要方面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全省监狱系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刑事赔偿等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全省监狱减刑、假释和全省罪犯的申诉、控告、检举等工作;承办死缓犯的减刑和死缓犯在缓刑二年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案的呈报工作;指导、协调、承办全省罪犯保外就医工作。
  (五)狱政管理处
  草拟全省狱政管理工作的法规和规章制度;指导罪犯的收监、释放和分管分押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罪犯的省内调遣;掌握监狱的狱政警戒设施情况,指导监狱的武装警戒工作,协调监狱与驻监武警的关系。
  (六)教育改造处
  负责全省监狱系统电化教育网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省罪犯的教育改造、心理矫治工作;指导、协调监狱开展社会帮教和对刑满释放人员改造质量的跟踪考察工作;负责监狱对外接待和对外宣传的管理工作。
  (七)狱内侦察处
  负责全省狱内侦查工作,指导并参与监狱政治案件和重大刑事案件的侦破;负责、指导全省各监狱防逃追捕工作;负责全省监狱系统的场(厂)区治安管理、综合治理和消防工作;协调全省监狱系统与有关公安机关的关系和场(厂)群关系,处理场(厂)群纠纷;负责全省监狱系统的枪支弹药管理工作。
  (八)劳动改造处
  研究、制定罪犯劳动改造的政策、制度和规定,指导全省监狱的罪犯劳动改造工作;协调全省监狱系统与监狱企业集团公司关于罪犯劳动改造工作中的问题。
  (九)生活卫生处
  检查、指导监狱医疗机构的工作;检查指导监狱系统卫生防疫和罪犯疾病医疗鉴定工作;检查罪犯各项生活经费的使用情况并督促落实;检查指导罪犯物质供应和管理工作;指导罪犯的劳动保护工作。
  (十)财务处
  编制全省监狱系统的财政预算,核算上级拨款和下级缴款;管理国家下达的专用基金和贷款;检查、指导基层单位的财务管理、资金管理工作;承担全省监狱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老干部处。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监察室(与纪委合署办公)。负责全省监狱系统的行政监察工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